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
漢堡鈕選單
成大醫院首頁
網站導覽
搜尋
首頁
職業傷病Q&A
勞工常見問題
我發生職災了,我有權利要求雇主幫我復(配)工嗎?
職災勞工保護法第27條規定:「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雇主不得任意資遣或解雇職災勞工,違法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