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條文部分修正
勞動部修正發布「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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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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